深圳离婚法律咨询|怎么办理婚后个人财产公证?深圳律师咨询
发表时间:2024-12-29 来源:转载自:甘肃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那么夫妻双方如何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属才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有效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内财产协议重要的是把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约定明确,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约定。此外。婚内财产协议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格。婚内财产公证不能一个人办理也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将不予受理。
家和嘉律师团队是位于深圳福田区的专业律师团队,专注离婚诉讼案件,法律咨询律师电话13392446332,专业的离婚起诉律师咨询,婚姻法律咨询,财产分割法律咨询,专业离婚律师咨询,专业律师事务所,聚焦离婚法律咨询、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婚姻家事类法律服务委托,从事包括婚恋咨询业务、婚姻家事非诉业务,传统的离婚诉讼、离婚协议、遗产继承、家族财富管理等婚姻家事服务!
延伸阅读: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后得知对方向第三者赠送财产,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吗?
离婚协议写明无财产可分割,离婚后可以以存在共同财产未分割为由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相关约定吗?
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离婚后房子被查封了怎么办?
孩子六岁 抚养权在男方 但是孩子明确表示想跟妈妈生活,是否可变更抚养权?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