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有事实婚姻吗?
发表时间:2024-11-23 来源:互联网
目前法律上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将其界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根据最新修订的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指出,未按规定进行结婚登记的同居者,通过补办登记手续后,其事实婚姻可以追溯并视为合法存在,获得认可和保护。
那么事实婚姻是指什么呢?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一些现实生活中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如果当时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按事实婚姻处理。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民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一律按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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