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婚内给情人买的房子能要回来吗?福田区离婚诉讼律师团队电话133 9244 6332
发表时间:2023-12-12 来源:互联网
离婚咨询:
梁某与老公结婚20年,刚结婚时,夫妻一起创业,拖延了生育时间,梁某身体不好,尝试各种方式怀孕无果,老公家庭对于无法生育的梁某多有不满,时间久了老公也觉得没有子女是人生一大遗憾。
在去年梁某发现老公出差次数增加,一个月有半个月出差在外,觉得不太对头的她,在某次老公说要出差后,悄悄跟梢发现老公进入了福田区某小区的某个房间,蹲了一夜后也没见老公离开。
梁某在房间门口外面给老公打电话,告知其在门口等他,老公就看到事情败露就摊牌说养了个小三,小三已经怀孕,是个个儿子,说什么传宗接代等,房子是他买给小三养胎的。梁某非常生气,觉得婚姻可能走到了尽头,冷静下来,开始准备离婚事宜,咨询我们老公婚内给情人买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家和嘉律师答复:
这种情况是可以把房子要回来的。婚内利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的房子,是严重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梁某老公无权自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大额财产。深圳的房子动辄上千万,巨额资金的使用是需要经过妻子同意的。
这类案子中,很多小三被告以后,以赠与为由拒绝返还房产或者财务,或者以男方持有夫妻共同财产中的50%为由,拒绝全部返还,但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非按份共有,即在未征得共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所有处分均为无效,因此也不存在赠与的50%有效的情况。综上在婚内给情人买的房子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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