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费用主要包括哪些?深圳律师免费咨询
发表时间:2023-11-27 来源:互联网
如果你想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可能会涉及到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强制执行费用等。具体如下: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就是老百姓口中的诉讼费,是因起诉而交给法院的费用。深圳法院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为每件50元。如果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另行交纳;如果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价值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分割财产价值的0.5%另外缴纳诉讼费。
2财产保全费用
离婚诉讼期限,有的当事人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避免其中一方转移财产,影响案件的执行,这时就会涉及财产保全费用,法院收取财产保全的费用标准为:
2.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2.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财产保全费用封顶最高不超过5000元。
3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律师可以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浮动,因此每个律师团队收取的律师费代理费各不相同,可以参考我们团队的律师代理费收费情况。
4案件执行申请费用
离婚诉讼结束之后,无论是调解结案还是判决结案,如果当事人没有主动执行,就涉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需要向法院缴纳执行费,执行费按照下面标准缴纳:
4.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
4.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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