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情形?福田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发表时间:2023-11-19 来源:互联网
深圳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情形:
1、对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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