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房屋为一方购买,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
发表时间:2023-10-29 来源:互联网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仅支付首付,婚后双方一起偿还房贷的情形,也分为三种情况:
1、房产登记于出首付的一方名下。离婚时,这个房产的分割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所有权归支付首付一方所有,但是应当就婚后归还贷款和房产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依据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登记于双方名下。如果该房产登记于双方名下,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首付一方可适当多分。
3、登记非出首付一方名下。如果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原则上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非出资方证明该房产属于赠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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