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离婚不能得到法律允许?深圳律师免费咨询
发表时间:2021-09-29 来源:互联网
按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并且,一般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或是经法院审理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得到法律允许。不过,一些特殊情况中,离婚时可能会不被法律允许。
首先,夫妻协商一致离婚的,只要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就可以被准予离婚并登记离婚。
其次,夫妻去法院起诉离婚,若是经法院审理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会被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后,若是离婚时有以下情况的,将不准予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军人未同意提出离婚;
3、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六个月内无新的理由起诉离婚。
所以,离婚时若是没有以上三种情况的话,按照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规定,双方就可以被判决准予离婚。不过,准予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当然,去法院起诉离婚时,若是女方没有怀孕,并且不是军人身份的话,那么只要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便可以被判决准予离婚。所以,若是有必要的话可以积极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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